四川出台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三年行动规划
在街道(乡镇)、社区广泛建立少工委
本报讯(中青报・中青网记者 王鑫昕)在街道(乡镇)、社区广泛建立少工委、全省所有中小学每个大队配备1名校外辅导员、推动社区党组织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……近日,团四川省委、四川省少工委出台《四川省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三年行动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对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规划和举措。
《规划》在夯实校外少先队组织基础、加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、加强少先队实践教育阵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三年规划。
《规划》提出,要在符合条件(辖区内有初中、小学或少先队员数量在100人以上)的街道(乡镇)、社区广泛建立少工委,从2021年至2023年底每年建成500个,用3年时间基本构建全省街道(乡镇)、社区少工委工作格局。
街道(乡镇)、社区的少工委做什么?《规划》明确,要根据少先队员身心特点、兴趣爱好,积极组织开展红色教育、志愿服务、寻访体验、社区治理、公益帮助等少先队活动。在青少年宫、学生活动中心、儿童活动中心、青少年活动中心(营地)、科技馆等校外场所,《规划》也提出了少工委建设全覆盖的工作目标。
在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,《规划》要求,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所有中小学按照每个大队1名、每两个中队1名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标准配备。在少先队实践教育阵地建设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,到2021年底,按每万名少先队员不低于1个的比例创建少先队实践教育基地。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每个基地具备“六个一”标准:一套运行机制、一支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队伍、一批结对学校、一个品牌实践活动、一个活动“打卡”机制、一枚“红领巾奖章”特色章。
《规划》要求,各市、县少工委要适时开展规划评估,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绩效,加强规划实施督导检查,广泛听取少先队员、少先队辅导员和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反馈建议,及时改进工作,确保顺利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。
来源:中国青年报